据有关数字显示,服装行业“傍名牌”有近上万个,仅“老人头”就有一百多个。“傍名牌”为何在市场上如此“猖狂”,它们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又是谁在推动着它们发展?
消费者:虚荣心作祟
小王是某外企公司的员工,去服装批发市场买衣服时,看到一件标有法国“梦特娇”的外套仅售200多元,就马上买了一件。之后,小王几乎每天都穿着这件“梦特娇”的外套,感觉特别荣耀。
在采访消费者时发现,有的消费者并不了解这些“傍名牌”的真相。许多消费者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购买的根本就不是名牌。但也有消费者认为,“傍名牌”质量也不错,款式又新颖,价格不高,很“实惠”,更主要的是穿在身上感觉没有什么不一样。
专家认为,正是这种心理,使“傍名牌”有了销路,一些经销商销售“傍名牌”也就乐此不疲,生产企业就更大胆地生产起来。
经销商:不做广告也好销
在北京大红门服装市场,走访了几家“傍名牌”服装店。记者发现,自主品牌在服装市场外墙及其他地方做了许多宣传广告,而“傍名牌”却没有做任何宣传。翻开杂志或报刊,也很少发现有关于“傍名牌”的服装广告。
在一家“金狐狸”服装品牌店,记者有意跟服装店里一个貌似老板的人说:“这是哪里的品牌,怎么在电视、报纸上从没有见到过?”他马上接上了记者的话,“这还没有听说过,这样大的国际品牌还用做广告吗?大家都知道。”
在一家记者熟悉的“傍名牌”服装店里,其老板向记者道出了他经销“傍名牌”服装的理由。他说:“服装行业门槛低,刚开始做服装生意的时候没有什么资金基础,如果选择代理国际大牌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而且他们对代理商要求非常高;如果代理国内的品牌,除了花费资金铺货外,还要做宣传,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具有一定的风险。代理这些‘傍名牌’服装就容易多了,本身这些品牌就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不用做大量的宣传广告,而且一些消费者对‘傍名牌’的了解也不多,对其很难分辨真假。更重要的是,这些品牌虽然打着国际品牌的名字,但是卖得是国内品牌的价格,款式和质量不差,当然就容易销售了。”
当记者问到:“如果有一天,消费者明白了其中的道理,那还能卖得动吗?”他说:“如果到那么一天,我们也赚了一定的资金,就能去代理其他品牌了。”
“傍名牌”企业: 钻了法律的空子 一件原本几十元的低价商品,一旦“傍”上名牌,价格便扶摇直上,虽然不如真正的国际品牌的价格高,但是在市场上的零售价也高达数百元,并且深受欢迎。一些服装企业选择“傍名牌”的原因除了高利润的利益驱使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立法的滞后,使“傍名牌”者有空子可钻。 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第六条这样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不是在同一县级以上行政辖区,任何人均可以注册与其他县级以上辖区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即使在同一行政辖区,也可以注册名称相同或近似但不同行业的企业。比如,一人登记深圳某服装公司,另一人可以以同样的名称登记深圳某某鞋业公司等。这就让一些“傍名牌”者有机可乘。
还有,我国的《商标法》虽然对注册商标进行保护,但并没有对注册商标的名称作为企业字号使用予以明确限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在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才有权制止他人将其注册商标的名称作为企业字号使用。比如,“奥康”在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奥康公司才陆续对使用“奥康”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的企业提起侵权诉讼。“傍名牌”是新型不正当竞争的表现,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却没有将其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列,致使执法部门无法按《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傍名牌”行为予以处罚。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明德认为,有人利用法律空子进行不正当竞争,不能仅仅指责企业违法,还应该回过头来审视法律制度,包括一系列工商行政管理规范。 北京市下商海登记注册代理事物所一位工作人员对傍名牌的行为了解得非常清楚,他认为,除了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外,各级政府和媒体也要加强对傍名牌的打击力度,坚决不给他们开绿灯。与此同时,要加大消费者消费观念的引导,自觉抵制“傍名牌”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