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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昨日在网站对去年第四季度拖欠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了曝光。第四季度共有25家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1200多万,而劳动保障部门的欠薪垫付基金共为其垫付了990多万元。
自2008年6月1日起,新的《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实施以来,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每一季度都会对企业欠薪数目及政府使用欠薪保障基金进行垫付的情况进行曝光,这一次已经是第5次“例行公事”。据记者了解,这一次曝光的企业中,欠薪最多的是深圳市沙头角商贸协宏鞋业来料加工厂,该工厂共拖欠员工工资754万余元,欠薪垫付基金为之垫付了580多万元,占到了这一季度欠薪垫付总额的一半以上。而这一季度的欠薪企业数目、欠薪及垫付的金额均超过了上一季度(第三季度19家企业欠薪约700万元,而政府为之垫付的欠薪款约600万元)。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被垫付欠薪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欠薪和垫付金额等情况;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的,公布其姓名并通知相关机构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劳动部门明确指出:被通告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隐匿或逃逸的,其姓名已由相关机构录入深圳企业或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欠薪隐匿或逃逸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主动到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接受处理,广大市民和企业员工也可拨打电话12333举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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