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炎辉对此称,通过顾客、导购、商场文字叙述,双方的分歧在于鞋底和鞋面是否磨损、是否影响第二次销售,如果鞋子确实有磨损肯定不在退换范围之内。
李律师表示,有些消费者缺乏法律、法规知识,不了解商品“三包”等相关规定,认为购买了商品只要不满意,就可以在几天内退货。然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只有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退货。
“有些消费者消费理念不成熟,盲目和非理性消费,出现悔买现象;也不乏有个别消费者人格不健全,消费观念扭曲,把自己地位和权益凌驾于经营者之上,只顾一己私利,无视对方并损害对方权益和商业效率。”李律师说称,广大消费者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消费常识和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少做一些无用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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