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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有人认为投资创意或动漫产业是一种“烧钱”行为,也有人说它的“吸金”潜力巨大。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创意产业到底能给企业带来哪些可以预见的好处?杨小明:我市一些生产型企业虽然看好动漫产业,但是又担心动漫产业投资是“无底洞”。坊间有种说法,动漫=人脑+电脑+巨额资金。如果按每分钟制作成本5000—15000元计算,一部50集的动画片,每集30分钟,就得投入1000万元左右,可是这些钱砸下去,也许还看不到相关经济效益。
然而,投资动漫产业并不一定要全部占有动漫作品的所有权,如投资方按一定比例出资,享受版权,注重使用形象开发衍生产品;作为制作方,同样支付相应资金,享受知识产权,可以出售图书、音像制品,作为品牌推广的一种方式,投资动漫产业这笔费用还是很合算。
李竹兵:从合作经验看,企业选择卡通代言人主要看重三个方面好处。首先,低成本是企业最关注的效益。卡通虚拟代言人可塑性强、投资风险低、受众涉及面广,在一定程度上成本低于明星代言。卡通形象的表现形式更加形象化、生动化和幽默化,符合生活消费品购买群体的心理喜好。
虚拟形象代言又聚集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全方位传播优势。通过策划运营,可以渗透到电视、报刊、QQ表情、动漫书籍等信息渠道。
最关键的是,一个或一组卡通代言人将给企业原有的生产链条带来连锁反应。动漫品牌化后的累计价值,可为强势品牌独立运用,卡通形象的衍生产品甚至可能超过其原有核心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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