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求商机   交易大厅   产品展示   流行图库     商人社区
  会员登陆: 帐号: 密码:
招商休闲
  首页 >> 招商休闲
换了的鞋子一周后又开裂
发表时间: 2009-6-20

    消费者陈小姐反映:上个月,我在大良步行街某知名品牌店买了1双鞋子,穿后2天出现右脚鞋底开裂,来到店里要求退货,但店员说要拿回厂家进行质量检验,15天之内会把检验结果通知我。期间,我并未接到任何关于厂家的电话和信息。我再去该店咨询,店员说:“鞋子经过厂家检验是属于合理磨损,不可以退换。”其并未出示检验报告。在与店员理论后,店员只同意换货,并说该鞋款没有合适我的码数,无奈之下我只能加20元另选一款。这双鞋子在穿着一星期后又出现之前鞋底开裂的问题。

    消委会回复:根据《鞋类商品退换原则》相关规定,若鞋类商品在售出7日内(含7日,售出日期以购物凭证为准),正常穿着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

    不符合产品标准中合格品质量要求;帮面裂,严重白霜,帮面接触地面磨损,帮脚断、裂;涂饰层脱落或龟裂(擦色皮、打蜡皮、磨砂、龟裂纹等外观具有特殊风格的商品,在已经向消费者明示的情况下,特殊风格部分除外);严重开线、开胶;主跟或包头严重变形;鞋跟变形、裂、断、松动或掉;勾心软、断或松动;鞋里明显脱色;鞋里磨破;外底或内底裂、断、凹凸不平影响穿着;鞋内突出钉尖(头),鞋内不平影响穿用等情况,经营者应当负责一次性按原售价退货。

    售出7日以上,但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正常穿着出现以上情况,经营者应负责修理,不可修理或修理后影响使用的,经营者应负责更换同款商品或等值商品。

编辑:dujun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支付中心 | 法律声明 | 在线留言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