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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市民马先生向本报反映,前几天他在李沧区书院路一家温莎专卖店买了一双皮鞋,回家后才发现两只鞋鞋底厚薄不一,颜色也有明显差异,马先生要求鞋子调换时,该店店员却不给换,态度还不好。21日下午,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发现两只鞋色差明显,责令专卖店退鞋,并将鞋款退给马先生。 21日下午2时许,马先生告诉记者,18日晚7时许,他和妻子在书院路巴黎春天商城一楼的温莎专卖店看好了一双男士皮鞋,“我在店里试了一只右脚的鞋子,觉得挺舒服就买下了。”马先生说,之前他在这家店买了好几双鞋,也算老客户了,比较信任这个店。后来妻子又选了一双女靴,耽误了一些时间,他们买了靴子以后就急匆匆地走了。
第二天,马先生穿上新鞋出门,右脚还可以,左脚感觉很硌脚,他赶紧回家把鞋脱下来,仔细一看,鞋子两侧装饰用的白条颜色差别非常明显。20日下午4时许,他请假去买鞋的鞋店,要求换一双皮鞋。“店员态度很差,说鞋没问题,不给换,我要求找店长,他们说店长早下班了,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给换。”马先生一气之下,投诉到工商部门。
21日下午,滨河路工商所孙副所长带领工作人员来到温莎鞋店,工商人员批评了鞋店的做法。该店陈店长解释说,20日她确实不在店中,要是她在的话情况可能就不会这样了。她承诺立即给马先生退掉鞋子,并现场办理了退款手续。工商人员表示,像这种商品有明显瑕疵,又没有超出“三包”期限,商家不应为难消费者,应予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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