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到两个月时间,连调换在内的两双名牌运动鞋居然先后出现质量问题,商家还不给退货,这让赣榆县消费者陈先生非常不快。事情是这样的,今年10月份,陈先生在赣榆县城一家品牌鞋专卖店花480元购买一双名牌运动鞋,可穿了不到一个月,鞋底就出现断裂。陈先生找商家交涉,店老板同意更换,但要求陈先生支付折旧费100元。
鞋子质量有问题,调换还要消费者支付折旧费,虽然不情愿,但陈先生还是付了100元钱换了一双同品牌的运动鞋。谁知,这次穿得时间更短,只用了两个星期,后换的这双鞋外观便严重起皮,根本就穿不出去。两双名牌鞋穿了不到两个月,就先后“下了岗”,陈先生心里实在窝火,他便以鞋的质量有问题要求退货,却遭商家拒绝。
气愤之下,陈先生将此事投诉到赣榆县消协。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根据国家“三包”有关规定,商品连续调换(或维修)两次仍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货。最后,在消协的帮助下,陈先生顺利地拿回了580元的购鞋款。
|